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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示意圖。(圖/達志影像/示意圖)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簡直欺人太甚!新北市劉姓男子103年底到小三家偷情,妻子尾隨在後,聽到屋內傳出做愛呻吟聲,隨即破門而入,當場逮到兩人光溜溜抱在一起。不料,劉男動手毆打並推倒妻子,劉妻忍痛撿起床邊的精液衛生紙團,等到哥哥趕抵時,劉男又毆傷妻舅。新北地院判決,劉男與小三需賠償劉妻40萬元,劉男另外需各別賠償妻子與妻舅2萬與3千元醫藥費,仍可上訴。

判決書指出,49歲的劉男與37歲小三相識3年多,平日都以老公、老婆互稱,103年12月31日年底劉男前往小三於板橋的住所溫存,劉妻懷疑丈夫偷情許久,因此決定尾隨前往,果然聽到套房內傳來女子的呻吟聲,一怒之下便破門而入,見到老公與小三全身赤裸。

劉男見到不速之客闖入惱羞成怒,竟然出拳痛毆妻子,還出手猛推,造成老婆左肘、左手挫傷、下唇小撕裂傷,劉妻趁機忍痛撿起床鋪旁的4團衛生紙,等到妻子的哥哥趕到時,見狀趕緊進入勸阻,他還大吼「這是我們家務事」,並且和妻舅互毆,導致劉男右眼角撕裂傷、縫合5針,妻舅則右手受傷,全部被帶回警局做筆錄。事後劉男、劉妻、小三及劉男妻舅互告。

法院開庭時,劉男聲稱當時剛坐完包皮手術,兩人全裸在床上互相擁抱、撫摸,並沒有辦法從事性行為,但法官詢問開刀醫師,確認劉男當時已可從事性行為,且從劉妻撿回的衛生紙團上卻實驗出劉男與小三的DNA,認定兩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,依照通姦、傷害罪判處劉男6個月徒刑並拘役30日,小三則判4個月徒刑,劉妻因侵入住宅判拘役20日,劉妻的哥哥也依傷害罪被判處拘役40天,4人都可易科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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