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男幫忙代考汽機車駕照,台中地院依違反戶籍法罪嫌,判他2年4月徒刑。圖/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汽機車駕照竟也有槍手代考集團,豐原監理站前年2月間發現考生張男涉嫌利用假造的身分證件,代替潘男考取機車駕照,監理站發現後,報警處理,並調閱張相關的考試紀錄,發現張還涉嫌幫其他8人考取駕照,證件上的照片都是張男,但駕照姓名卻非張男,全案曝光後,台中地院依違反戶籍法罪嫌,判當槍手的張男2年4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提供證件的潘、陳二人判拘役40日,也得易科。判決書指出,綽號「石頭」、「徐先生」、「蔡先生」、「湯先生」的槍手代考集團,向劉等9名考生收取兩萬至三萬元不等的酬金、身分證件,並由考生提供照片、身分證就能取得監理機關發放的駕照。槍手代考集團將所收集的身分證去除膠膜後,更換上槍手張男的相片,並由槍手張男前往體檢,進行路考、筆試,槍手張男取得代考機車駕照3500元、汽車駕照5000元的酬金,取得駕照後,再將駕照交由代考集團,進行證件變造。張男前年2月間在豐原監理站,幫潘男代考機車駕照時,被監理站人員發現是槍手代考,因此沒有將張的筆試成績登錄在公文書上,並報警法辦,張被依違反戶籍法罪嫌,判處拘役120日、罰金3萬元,全案定讞。檢警繼續追查,發現張男還涉嫌幫其他8名考生取得汽機車駕照,台中地院一審判決,認定張犯行明確,依違反戶籍法罪嫌,判處2年4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另外劉9名考生依共同偽造公印文罪,檢方處分緩起訴,另陳、潘二人提供身分證,共同犯行使國民身分證罪,判處拘役40天,得易科罰金4萬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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