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朱家龍等人在W飯店開毒趴,害死郭姓小模。(圖/記者柳名耕翻攝)

記者張曼蘋/台北報導

W飯店郭姓小模命案,「土豪哥」朱家龍及洪聖晏、蔡逸學被依涉犯轉讓偽藥、禁藥致死罪嫌起訴,檢方認為3人飾詞狡辯,具體求刑判朱12年徒刑、洪、蔡11年6月及11年。台北地院今依《藥事法》轉讓偽藥致死罪分別判朱、蔡有期徒刑10年、洪則為10年6月;另藥頭江哲瑋、張子奕則各判9年、4年2月徒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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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全案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朱家龍2016年12月2日先入住「W HOTEL」2502號房後,並到「王牌101酒店」跟洪聖晏、蔡逸學等人喝酒聚會。隨後朱邀請洪、蔡到2502號房舉行毒品派對,並邀其他傳播妹參與,這場毒趴從12月3日凌晨開始持續到6日凌晨2時許,同日凌晨近4時朱暫時離開飯店,其他人持續狂歡,但「曼曼」劉嘉欣因施用太多毒品開始出現撞牆、語無倫次等狀況。

▲毒趴現場物品凌亂。(圖/記者楊佩琪翻攝)

在場的洪聖晏、蔡逸學不以為意,仍繼續開毒趴,但「Rara」王嘉蒂用微信跟朱家龍說「其中一個女的有狀況」、「都怪怪」的等內容,但主辦人朱家龍反而僅回了「真假」、「哈哈大笑」、「4天耶」等內容,而死者郭女自12月7日凌晨4時許開始,因吃過多毒品,開始神智不清,但洪聖晏等人卻未將其送醫,還叫密醫吳柏澂來飯店施打排毒針,但因排毒針沒有效果,洪聖晏等人才把郭女送醫,但送醫後仍宣告不治。

合議庭認定,被告朱家龍等人有罪有以下4點,其中包括3人確實是一起要開毒品派對;也確實為轉讓毒品共犯;可預見轉讓毒品可能會造成在場施用毒品的人死亡一事;既然講好要開毒趴,在場的人因施用毒品而有身體不適的情況時,當然有防止傷害、死亡等結果發生之義務,因此3人對於郭女之死亡有責任。

法官認為,朱家龍對於毒趴的舉行、持續及結束具有決定性的關鍵,本就該負較大責任,但他在得知「曼曼」劉嘉欣情況不好時,不僅不積極阻止毒趴,反而僅用微信回「真假」、「哈哈大笑」、「4天耶」等內容,顯見他當下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什麼不當之處,最後導致郭女死亡,本院認為沒有輕判朱家龍的理由存在,因此依法予以重判。

▼朱家龍遭重判10年徒刑。(圖/記者楊佩琪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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